各位考生:大家好!
根据教育部有关接待考生查询初试成绩的规定,现将有关查分事项通知如下:
 1.报考自动化所的考生如果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向我所研究生部或评卷点提出查询申请。
2.接待考生成绩查询时间为:2007年3月21日至23日,逾期不再受理。
3.全国统考科目客观题(机读卡)部分试卷,由评卷点负责复查。考生本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直接到以下地点查询:
* 政治理论:北京大学;
* 英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数学:清华大学
查询结果,在考生提出查询请求时,直接告知考生本人。
4.全国统考科目主观题(非机读卡)部分试卷,由我所研究生部负责复查。考生若要查分,需向我所研究生部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经核准其身份后,由研究生部组织2人以上专门人员认真复查。复查主要检查漏判、成绩累计错误及登分错误。复查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5.查出错误的,书面报告院招办,由院招办复核后统一到北京市高招办申请更改。
6.成绩复查必须由研究生部组织专人进行,考生本人和考生亲属不得查看和接触试卷。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研究生部
200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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