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17日正式对外发布,明确提出“和谐友好、公平公正、包容共享、尊重隐私、安全可控、共担责任、开放协作、敏捷治理”八项基本原则。业内专家当天接受媒体集体采访时解读称,最新出炉的治理原则内容清晰明了,关键词当属“负责任”“促合作”,也将为未来人工智能领域相关立法工作奠定重要基础。
中国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院长薛澜教授指出,治理原则提出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涵盖整个人工智能从技术层面的研发到应用层面的产品和服务的全过程,是全面的负责任。
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曾毅研究员说,八项原则之一的“共担责任”就明确——人工智能研发者、使用者及其他相关方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伦理道德和标准规范。建立人工智能问责机制,明确研发者、使用者和受用者等的责任。他认为,这就要求人工智能研发、应用、管理等相关方面高度协同,共担人工智稳健发展的大任。
促合作方面,薛澜表示,制定并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一是要推动世界各国加强多层次沟通交流;二是在交流沟通的基础上,推进全球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研究与对话,以促进加深了解,形成共识;三是在深入研究、对话、寻求共识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合作框架,积极应对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通过国际合作,保证人工智能真正造福人类,增进人类福祉,这是我们的目标”。
最新发布的负责任治理原则特别强调人工智能发展的国际协作,呼吁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中国人工智能发展对世界发出的一个倡议,同时也是一个承诺。”曾毅说。
针对“中国近年来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得益于过于宽松的监管环境”这一说法,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大学教授李仁涵直言,中国人工智能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数据资源极其丰富、应用场景需求尤其是企业需求迫切、技术研发的突破和政府大力支持等四个方面,政府支持是因为人工智能具有质量、效率、成本、安全、绿色等优点,这跟政府的发展理念完全吻合。
他还对人工智能监管提出建议说,应在留有足够发展空间前提下加强监管,让中国的人工智能“发展到哪里,负责任的治理原则就跟到哪里”,实现人工智能从源头的产品设计到应用的全过程监管。
薛澜指出,人工智能具有技术发展非常快、发展方向及应用影响可预见性都比较差的特点,中国治理原则上特别提出目前得到国际充分认可的“敏捷治理”,主要是针对新兴技术在治理过程中根据技术特点开展渐进迭代、以人为本、多元包容,有不利影响苗头出现就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引导,但又不会“一棍子打死”,以负责任地保证发展与治理共同协调、推进,实现双赢。
他透露,中国制定并发布负责任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还将为下一步人工智能发展领域的相关立法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并奠定基础。(完)
中新社北京6月17日电 (记者 孙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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