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1.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所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实施,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2.研究生部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并对参加复试考核的专家进行招生相关政策、规章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工作质量。
二、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二)招生名额
计划招收普通招考博士生 35人,其中自动化所9人,人工智能技术学院26人。 具体名额分配以邮件形式通知。
(三)流程
第一阶段(4月19日),公布复试分数线和各部门名额情况,接受符合资格考生填报部门志愿。具体情况会邮件通知。请耐心等待,不必邮件或电话咨询。
第二阶段(4月22日),下午2:00,志愿报名截止,公布第一阶段各部门报名情况,考生可视情况调整志愿。当天下班前,调整结束。
第三阶段(4月26-28日),根据考生调整后志愿确定复试分组方案并组织复试。
(四)复试时间
注:面试期间提供午餐券。体检费用由我所承担,交通费用等自理。
(五)资格审核
考生应在复试说明会时提交以下材料,请将材料按照以下顺序用曲别针排序装订(如无特别说明请正反面打印):
1、《攻读博士学位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见附件,务必签字。打印两份,一份作为所有材料的首页,另一份届时单独提交);
2、《背景调查问卷》(见附件);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的成绩单(请提供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4、证明本人能力的其他辅助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明、论文首页等(顺序按照自己认为的重要顺序排序,如有论文只提供首页);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考生思想政治鉴定表》(见附件,请密封届时单独提交)
(六)复试考查内容
复试主要形式为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中复试考核组将对考生的品行修养、专业素质、科研潜力、沟通能力、英语口语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使用PowerPoint文档向复试考核组做7分钟有关报告,报告后接受考核组专家提问。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简要介绍)
(2)科研经历、成果以及个人在其中的主要贡献(重点)
(3)目前感兴趣的科研方向、以及对该方向的理解和了解(可略)
(4)其他你认为重要的内容。(可略)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月24日17:00前将准备好的PPT文件发送到yjs@ia.ac.cn,邮件主题和文件名:考生姓名。不接收不按时提交的报告。请勿多次提交报告。请不在ppt中加入动画或者插件。
(七)体检要求
请考生按要求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三、录取
我所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考核组将对录取成绩排序,汇总体检、政审情况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研究所网站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被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
1.对于初试成绩符合国科大分数线要求,但未被我所录取的考生,可以进行调剂。
2.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个人简历等材料,及时与其他招生单位联系。
3.考生落实调剂单位后,我方将协助办理后续手续。
五、公示与争议解决
考生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工作结束后在我所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我所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544455,国科大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8256714,北京市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219。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须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自动化大厦 316
邮编:100190
电话:010-82544455
Email: yjs@ia.ac.cn
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1 思想政治审查登记表.docx
附件2 攻读博士学位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docx
附件会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复试考生,请注意查收。
附表: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考生复试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