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简介 

  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设立奖学金,支持外国优秀青年来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以及进修课程、学术访问和从事专题研究,鼓励外国高校在读研究生来校访学、联合培养。本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资助。全额奖学金内容包括免交学费,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基本住宿和医疗保险四项。部分奖学金包括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自2016学年起,全额奖学金重点用于资助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与期限 

  (一)资助内容 

      1. 国科大免学费 

  博士研究生免交学费4万元人民币/学年;硕士研究生免交学费3万元人民币/学年;高级进修生免交学费3000元人民币/月;普通进修生免交学费2600元人民币/月。 

      2.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 

  国科大提供奖学金生活费,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2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2500元人民币/月。另,导师和研究所/学院根据奖学金生学习和科研情况提供奖助学金,使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所能享受的奖学金生活费总额不低于3000元人民币/月;使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所能享受的奖学金生活费总额不低于3500元人民币/月。 

      3. 提供基本住宿 

  国科大为北京地区研究所及国科大各院系招收的全额奖学金生,以及参加集中教学的京外研究所奖学金生提供基本住宿。集中教学结束,奖学金生回所后,京外研究所协助奖学金生解决住宿,奖学金生需按研究所规定交纳住宿费用。 

      4. 提供综合医疗保险 

  保险费用一年期800/人、半年期400/人。有关保险内容请参阅留学保险网(www.lxbx.net)的来华留学生保险产品简介。 

  (二)资助期限 (不可延期) 

  1.   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6个月; 

  2.   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6个月; 

  3.   联合培养研究生:6-24个月; 

  4.   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6-24个月。 

    

  三、申请条件 

  1.        符合国科大国际学生的入学申请资格(详见招生简章); 

  2.        得到导师及研究所/学院的推荐; 

  3.        学习和科研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        申请时未获得其他奖学金资助; 

  5.        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199011日(含)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198511日(含)以后出生; 

  l  联合培养研究生:年龄不限; 

  l  普通进修生:198011日(含)以后出生; 

  l  高级进修生:197511日(含)以后出生; 

  6.        熟练掌握英语或汉语:若申请者母语非英语,则要求:a)本科阶段主要课程为英文授课,且在成绩单上明确标注;或bTOEFL成绩不低于90分或IELTS成绩不低于6.5分;或c)新HSK等级考试五级(200分以上); 

  7.        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其他要求: 

  申请人须为外国高校在读研究生; 

  外方高校已与中科院/国科大/研究所签署了相关交流合作协议; 

  须于202011月前报到入学; 

  来校访学或联合培养时间不少于6个月。 

  8.        对进修生的其他要求: 

  须于202011月前报到入学; 

  进修时间不少于6个月。 

    

  备注:中国境内高校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应届毕业生除外)。 

    

  四、申请步骤 

  1.  申请人确定符合申请资格。 

      申请人详细阅读本办法,确定本人满足本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2.  申请人联系并获得国科大一名导师接收。 

  招生导师信息可通过国科大英文网站(点击链接)查询。 

  申请人找到与自己科研兴趣相符的导师后,需向该导师发送个人简历、研究计划和其他申请相关材料,说明自己要申请本奖学金。 

      3. 申请人网上提交入学申请和奖学金申请 

  申请人登录国科大国际学生入学申请系统(http://adis.ucas.ac.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网上入学申请和奖学金申请手续。所需材料详见各类国际学生招生简章(点击链接 

  4. 申请人提醒导师在截止日前完成登录网申系统完成相关手续。 

  培养单位在线审核通过国际学生的在线报名资格后,网申系统将自动发送一封邮件给导师,说明导师登录网申系统的方法和需要完成的手续。 

    

  注意事项: 

  1. 上传的各种证明、证书须是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公证件。如为其他语言的文件,须同时上传该文件原件及公证后的英文或中文翻译件。请用扫描仪将相关文件彩色扫描后上传,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文件,不接受复印件。 

  2. 学校在审核上传的申请材料过程中,可能会要求部分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的书面版原件/公证件或者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文件供进一步查验。申请者应保证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与准确,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填报信息有错,将不被受理。 

  4.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院/研究所提交入学申请材料,亦不得同时报考两名或更多的导师。 

  5. 请慎重选择学习专业和研究方向,应在与导师沟通一致后再提交申请。入学后,国科大不予受理此类型的变更申请。 

  6. 申请人请勿直接向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寄送纸质申请材料。任何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7. 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中国科学院“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奖学金、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其中任何一项的,可以免交报名费。 

  8. 任何情况下,报名费均不予退还。 

  9. 请认真准备。任何申请均不予退回修改。 

    

  、申请截止日期 

  2020331日。 

    

  六、录取及入学 

  国科大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资助、录取。申请结果将一般在五月或六月公布。《录取通知书》、奖学金资助证明等相关材料将通过培养单位邮寄给奖学金生本人。 

  奖学金生请持申请奖学金所用的普通护照、国科大《录取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所有体格检查报告原件前往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类签证。请保存好录取通知书及JW202/201表原件,以供入境后申请居留许可使用。请勿免签或持其他类别的签证入境。 

    

  七、其他事项 

  1. 奖学金生应按照国科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和指定的地点报到入学。未能按时报到的,应当事先请假,并征得学校同意。 

  2. 资助期限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学习时间为准。 

  3. 奖学金资格保留期限自注册截止日算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 

  4. 奖学金生活费自奖学金生入学之日起由国科大逐月定期发放。新生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当月15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 

  5. 奖学金生来华后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国科大及培养单位的各项规定,按时参加各种考核、考试。否则,将按照国科大有关规定,中止或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6. 奖学金生在资助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论文,需同时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和培养单位,并注明“Sponsored by UCAS Scholarship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八、联系信息 

  中国科学院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中关村东路80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人:胡梦琳 

  Emailiso@ucas.ac.cn 

  电话/传真:+86 10 82672900 

  网站:http://www.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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