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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申请2005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各项奖学金的通知

  • 发表日期:2005-03-07 【 【打印】【关闭】
  • 申请2005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各项奖学金
        
     
    请各位导师推荐优秀研究生申请2005年度的中科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中科院院长奖特别奖、院长优秀奖、刘永龄奖学金、自动化所一等奖学金。
    申请及所内评选程序:
    * 请研究生导师根据“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论文”的初选标准及各奖学金评选条例的要求,在本通知发出后一周内即3月11日前,将所推荐的本组内申请奖学金名单报研究生部;
    * 请于2005318日前参与评奖的研究生根据申请奖项的不同,分别填写申请表,上交到研究生部;(请认真、准确填写申请表)
    * 研究生部汇总材料,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2005年度的中科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各类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并评定自动化所一等奖学金的获得者。
     
    一、        推荐申请2005年度中科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初选标准
    “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论文”的初选标准,完全参照“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http://www.gscas.ac.cn/培养工作/院优博论文评审)。
    1.     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与博士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刊物(或出版社)发表(或出版),得到同行专家的高度评价,或获得国家、省、部级的奖励。
    3.     论文符合各学科的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初选范围:
    1.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在中国科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1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推荐参评。凡以前参加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无论获奖与否,均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     2005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数额限定为85篇,原则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只推荐一篇参加院内初选。对于符合条件且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3.     考虑到评选工作的延续性,《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二章第三条第4款2005年暂不执行。
    二、       推荐申请2005年度各类奖学金
    1.       评选条件
    请查看我所主页“研究生教育-奖学金”及http://www.gscas.ac.cn/培养工作/奖学金评审。具备评选条件的我所在学研究生均可向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者进行评议,向研究生院上报我所申请奖学金的推荐名单(申报院长奖学金请注明特别奖或优秀奖。凡作为院长特别奖初选候选人,落选特别奖终审的,将自动获得院长优秀奖)。
    2.       评选范围:
    包括2005年度毕业生在内的全部在学研究生,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本年度各类奖学金的评选。 2002-2004级博士生、2002-2003级硕士可申请自动化所一等奖学金。
    3.       各奖项名额分配及奖金额度
    奖 项
    院长奖
    刘永龄奖学金
    宝钢奖学金
    自动化所一等奖学金
    特别奖
    优秀奖
    优秀奖
    (硕士生)
    特等奖
    (博士生)
    奖金额度
    5000元
    2000元
    2000元
    5000元
    3000元
    1000元/月
    800元/月
    名额分配
    20名
    (全院)
    58名
    (京区及直属所)
    20名
    (京区及直属所)
    13名
    (京区及直属所)
    1名(本所)
    14名博士
    4名硕士
    (本所)
    上报材料的要求:
    院长特别奖(《中国科学院院长奖申报表》先交1份,所评审委员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