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已离所的职工特别注意,见到者请转告认识的已离所职工
通 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清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帐户的通知》(国机房资[2004]118号)文件精神以及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最新精神,职工离开单位一个月内应及时办理个人封存账户转移至新单位或转入国管中心集中封存户手续。依照此精神自动化所对系统中所有个人封存帐户又一次进行了全面清理。
请以下封存账户人员务必于12月15日之前与自动化所人力资源处联系,并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转移合并手续、转入人才交流中心手续或转入国管中心集中封存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自动化所将在不出示身份证的情况下,直接为其办理转入集中封存户手续。
也请能够与以下人员取得联系的同志相互转告!
人力资源处联系电话:62551693
中科院自动化所人力资源处
2005年12月7日
需办理转移手续的人员名单:
刘晓东、孔笑一、田家勇、李淑宇、高彦宇、王春峰、王波涛、李腾、吕琛、谢华章、闫汝田。
需办理提取销户手续的人员名单:
方晓庆、孙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