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能力考核流程
(一)招生名额
计划招收普通招考博士生50名左右,指标来自研究所(40名左右)、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10名左右)。
(二)流程
第一阶段(4月15日前),公布招生名额情况,接受符合资格考生填报部门志愿。填报志愿、各部门名额情况等详见后续邮件通知。
第二阶段(4月18日),下午14:00前考生提交志愿和个人复试材料(电子版),随后将公布第一阶段各部门报名情况,考生可视情况调整志愿。当天17:00前,调整结束。志愿和个人复试材料提交方式见后续邮件通知。
第三阶段(4月24日-26日),4月24日10:00-12:00、14:00-15:00考生报到(需出示报到材料),15:00-16:00考生说明会,16:00-17:00心理素质测评;4月25-26日综合能力考核、体检。4月28日-5月5日,进行导师双选。
第四阶段(5月6日),公布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材料
电子版材料,需按照顺序并入1个PDF文件后再上传提交(合并为1个PDF文件,不要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包)。文件命名为:姓名+复试材料。材料顺序如下:
1、《攻读博士学位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见附件1)签字扫描件(必须项目);
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本科和硕士成绩单原件或电子原件扫描件(必须项目);
3、《背景调查问卷》(见附件2)签字扫描件(必须项目);
4、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扫描件(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等)(非必须项目);
5、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仅限本人一作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含已录用,最多三篇)、已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须为导师之外的第一发明人)(论文、专利提供首页即可,不要提交全文)(非必须项目);
6、证明本人能力的其他辅助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明等(非必须项目)。
(四)报到材料
纸质版材料,请在报到时出示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往届毕业生携带本人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如原件丢失,请出示学信网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如原件丢失,请出示学信网学历证明)和研究生学生证(如原件丢失,请出示学信网学籍证明);
3、加盖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鉴定表》(见附件3,一般应由档案保管部门开具,开具后请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个人身份)。
二、基础科研能力考核分数基本要求
已邮件通知基本要求。
三、综合能力考核内容
1.综合能力考核是针对考生的品行修养、专业素质、科研潜力、沟通表达能力等进行的多方面全方位的综合考查。
2.综合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由个人科研工作汇报和学术答辩两部分组成,考核总时长不少于20分钟,其中个人科研工作汇报时长不超过10分钟,可使用演示文稿进行汇报。
3.个人科研工作汇报包括:(1)个人工作学习经历及工作业绩(简要介绍);(2)科研经历、成果以及个人在其中的主要贡献(重点);(3)目前感兴趣的科研方向、以及对该方向现状、动态的了解和掌握;(4)其他重要的内容。学术答辩主要针对考生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和个人科研工作汇报内容进行提问,考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回答。
四、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考生必须在指定医院(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包含的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肝功能、胸透、彩超、内科外科、眼科视力色弱色盲。
五、总成绩
总成绩=(基础科研能力考核成绩÷3)×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总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基础科研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300分。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自动化所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总成绩(含考生基础科研能力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即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或基础能力考核三门科目中任一科目成绩不及格者(即未上线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公开招考考生,录取后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自动化所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自动化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自动化所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3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七、公示与争议解决
考生拟录取名单在研究所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我所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544389,国科大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8256714,北京市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219。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须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向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八、其他事项
学费、就业等未述事项详见《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教育处 (研究生部)
联系人:闫老师 (前台代收)
电话:010-82544455
Email:yjs@ia.ac.cn
地址:北京海淀中关村东路95号自动化研究所自动化大厦
邮编:100190
备注:仅接受圆通、顺丰和邮政EMS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