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功能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200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 发表日期:2005-03-17 【 【打印】【关闭】
  • 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提高硕士生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依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成立2005年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全所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2.复试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后,在复试中严格执行。
    3.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并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招生相关政策规章的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工作质量。
    二、复试原则和办法
    1.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
    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为招生规模的120%左右。
    3.复试办法和方式(包括体检要求等)通过我所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在网上,告知考生。
    4.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英语听力测试和英语口语测试(非英语专业)四个组成部分,每部分总分均为100分。
    三、专业课笔试
    1.专业课笔试科目为电工基础或离散数学,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任选一门作为复试的笔试科目。其中电工基础试题覆盖范围为:电阻、电容、电感元件、电阻电路分析基础、直流电路分析方法、简单电路过渡过程、正弦电流电路分析、非正弦周期电流电路分析、三相电路、双口网络、多端元件和受控电源、耦合电感和理想变压器、功率因数等;离散数学的覆盖范围为:集合论初步、组合数学、图论、代数结构、数理逻辑。
    2.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
    四、专业面试
    1.按照考生填报专业方向进行分组复试,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
    2.各专业组由5名左右相关研究方向具有副研究员(副研究员需获得博士学位)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复试的各个环节;另设1名工作人员作为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工作并协调安排有关事宜。
    3.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考试时间为15-20分钟左右。
    4.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每位考核小组成员当场独立评定分数。每名考生的分数为所有考核小组成员给定成绩的平均分。为保证各组评分的可比性,各组评分采用统一的量化标准。
    5.各专业组面试结束后,由组长组织考核小组全组考生初评分情况进行复核,对多数考核小组成员有异议的考生,由全体考核小组成员比较全组考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重新独立评分,按计分原则得出考生的最终专业面试成绩。
    五、身体健康体检
    1.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我所研究生办公室统一组织。
    2.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六、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生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以备复试报到及参加复试时查验。
    2.政治审查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3.大学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必备)、科研活动证明(可选)、工作业绩(可选)、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可选)、获奖证明(可选)及其它可以证明考生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可选)。在报到时,研究生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审查。
    4.为了较全面地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在复试时还需提交填好的《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六、英语口语和听力的测试
    1.测试的目的和要求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非外语专业考生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
    听力要求考生能听懂日常生活中的通知、讲话、一般性谈话或讨论等,还应能听懂所熟悉领域的广播电视节目、讲座、演讲和论述等。在听说或对话过程中,考生应能理解说话者的意图、观点或态度,理解明确或隐含表达的概念性含义,获取事实性的具体信息,进行有关的判断、推理和引申。
    口语要求考生能用英语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并能就某个话题进行连续性的英语表达,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2.测试方式与内容
        测试分为三部分,由两名测试教师参加。一名测试教师随时与考生交谈并评分;另一名测试教师专事评分,不参与交谈。两名测试教师所给的分数各占测试成绩的50%。
    第一部分:测试教师用英语与考生对话,交谈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学习等的话题。该部分约需3分钟。
    第二部分:测试老师读一段英文文字(或让考生听一段英语录音材料)并提问,由考生用英语回答。该部分约需3分钟。
    第三部分:考生从所给的问题或话题中选择一个话题,并就此话题用英语表达自己的看法。该部分约需4分钟。
    3.评分标准
    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计分采用百分制。第一部分约占40%,第二部分约占30%,第三部分约占30%。
    七、录取成绩的确定及录取
    1.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2.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20%+专业面试成